表演艺考声乐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 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 120 分、50 分、20 分、10 分,总分为 200 分。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 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 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 组织测试。
考试形式及要求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 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 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 可自备伴奏音乐 U 盘,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 钢琴伴奏)。要求思想内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 声方法(喉头稳定,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吐字清楚,风格 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表现 能力强,形象佳。
中影人艺考表演专业老师提醒全国艺考生,艺考临近,同学们要做好备考准备,多读、多看、多练 。没有谁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攀登到封顶。 艺考时,一定要自信。考官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你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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