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人教育表演中心

中华女子学院2019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及范围
  中华女子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190人。其中: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20人,计划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共8个省(区、市)。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公布的志愿填报信息为准。
  招生对象和报考范围
  (一)中华女子学院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符合本省(区、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
  1.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获得校考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的考生,仅须获得校考合格成绩。
  (二) 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外,其余各专业只招女生。
  (三)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四)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报名考试与成绩公布
  1.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校考分初、复试,考点分布及报名考试方式,参看本年度艺术类本科专业报名指导。
  2. 已设置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需在本省或北京参加校考;在招生计划内但未设置考点的省份,考生一律在北京参加校考。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考试,否则成绩均无效。
  3.2019年4月1日后,公布复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同时在招生信息网公示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4.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华女子学院原则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线。
  5.凡校考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录取办法
  (一)表演(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专业
  中华女子学院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二) 中华女子学院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三)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中华女子学院原则上予以承认。
  (四)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 建立违规考生查处信息通报机制,学校按规定对校考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六)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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