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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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及方向 |
学历 |
学制 |
类别 |
计划数 |
表演(校企合作) |
本科 |
四年 |
非师范 |
160 |
此表为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2018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表演专业文理兼收。
三、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原则。
四、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吉林考点
吉林考点的考生报名时需持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带十四位准考证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到吉林考点(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进行现场确认(核对信息、照相、缴费等)。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序号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报名日期 |
考试日期 |
招生专业 |
招生范围 |
1 |
长春师范大学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 |
表演 |
吉林 |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陆续更新中,请随时关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面试:体态体貌(120分)、舞台气质(100分)、指定稿件朗诵(100分)、才艺展示(80分)。
七、艺术类专业介绍
表演(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普通话语音基础、服务英语实务、形体与体能训练、服务心理学、现代社交礼仪、旅游地理学等。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旅客服务等高级专门职业。
附:2017年录取最低分数线
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表演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省份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科类 |
分数线 |
||
专业分 |
文化分 |
综合分 |
|||
吉林 |
表演(校企合作) |
艺术(文) |
240.3 |
267 |
407.5 |
艺术(理) |
253 |
246 |
437.2 |
||
艺术(不分文理) |
240.3 |
267 |
4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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