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8年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与注意事项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面试)
1、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朗诵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至三首不同风格的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考官可根据现场情况,加试一到两首)
3、形体/舞蹈(自备爵士舞等两种风格舞蹈):展示一段舞蹈,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初试的三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复试。)
(二)复试(面试)
1、朗诵(自备或命题):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可重复初试演唱曲目):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考官可根据现场情况,加试一到两首)
3、形体/舞蹈(自备爵士舞等二种风格舞蹈):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注意事项:复试的四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三试。)
(三)三试(面试)
1、表演(命题小品):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中外不限,无伴奏清唱,可重复演唱初试、复试曲目):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与演唱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与语言表现能力。
4、形体/舞蹈(命题):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与适应力。
5、音乐素养:考查考生基本的音高与节奏感。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特长展示(音乐类:包括钢琴等乐器演奏。舞蹈类:各舞种及戏曲、街舞等,跳、转、翻技巧。)
评委将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专业满分为100分。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二、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合格证。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2、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3、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4、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6、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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