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人教育表演中心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8年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考试内容与注意事项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8年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考试内容与注意事项

 

表演

 

一、考试科目

(一)初试(面试)

演唱。

(二)复试(面试)

自我介绍,演唱。

(三)三试(面试)

演唱,才艺展示,口试,视唱练耳。

二、内容要求

1、演唱:初试、复试无伴奏清唱一首歌曲,曲目不得重复。三试演唱一首歌曲,可以清唱,也可以有伴奏。考生自备mp3播放器、手机播放器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现场提供音箱及3.5mm接口音频连接线。考官根据情况可以加试一首歌曲。

2、自我介绍:一分钟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学艺经历、特长爱好、获奖情况、从艺目标等。

3、才艺展示:展示除演唱以外的艺术特长,如乐器演奏、舞蹈展示、曲艺表演、杂技武术等。

4、视唱:简单视唱单旋律乐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

5、练耳:哼唱或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模唱均可。

三、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合格证。

2、初试、复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专业满分值为100分。

四、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3、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4、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6、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说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QQ:1624823112),万分感谢!

客服热线24小时为您服务

400-860-8997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表演艺考交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