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亚洲规模最大、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校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学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9年我校艺术类本科计划招生520名,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无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学制4年。艺术类高职计划招生50名,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学制2年。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一、本科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二、高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学制2年,分省计划招生)
三、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
3. 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要求依据“第九部分院系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者可报考。
4.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9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考生所报考专业属于艺术类省级统考涵盖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涵盖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涵盖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报名及考试。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参与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
2019年我校部分院系专业初试除北京考点之外,另设: 杭州、成都考点。
(一)专业报名:
1. 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⑴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9:00起至2019年1月13日9:00止。逾期不再补报。
⑵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交费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⑶ 报名网址:http://bkbm.bfa.edu.cn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址,使用考生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本人常用手机号及常用邮箱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身份证件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
第三步:选择报名类型,同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第四步:填写考生信息,上传近期一寸白色背景彩色免冠证件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0KB,请考生必须按规定上传;
第五步:在选择专业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关于省级统考规定的说明,确认无误后,方可点击“我已知晓且承诺”;
第六步:选择报考专业(招考方向),同时选择考点;
第七步:网上交费;
考生在网上交费前,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和考点城市,对于缴费成功的专业(招考方向),不得更改专业(招考方向)和已选择的考点城市信息。
网上交费成功后,即生成专业考试准考证号。一旦准考证号生成,考生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或者交费不成功,均不具备考试资格。
报考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试费为160元(京教函〔2016〕548号)。除上述专业外,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报考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根据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考生按参加的考试阶段,通过报名系统缴纳费用。
2. 关于《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本科、高职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1)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各阶段《准考证》;
(2)考生凭自行打印的各阶段《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各阶段的专业课考试,无需加盖公章;
(3)《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1月18日;
(4)其他各阶段的《准考证》,在各阶段缴费成功后,即可自行打印。考生凭借新生成且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下一阶段考试,上一阶段《准考证》自行作废。
考生请注意:
各阶段的缴费、打印《准考证》及专业考试通过情况查询,考生均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含招考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完成考试时间选择结果确认后,不可以更改所选择的考试时间。
报考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试的考试。外地考点不设复试及三试考试,所有通过初试的考生一律到北京考点参加下一阶段的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在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含招考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的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含招考方向,且含戏剧影视表演高职)。
报考声音学院各专业(含招考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专业(含招考方向)。如专业考试两个专业(含招考方向)均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不分先后。
不按以上规定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所涉及专业(招考方向)考试成绩作废。
报考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表演学院表演专业(本科)的报名,并在填报专业时选择兼报高职,缴纳一份初试报名费100元,持《表演专业(本科)初试准考证》参加表演专业(本科)的专业课初试,成绩共用。初试合格后,考生进入报名系统缴纳一份复试考试费80元,持《表演专业(本科)复试准考证》参加表演专业(本科)的专业课复试,成绩共用。复试合格后,须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的三试(此阶段与本科表演专业分开),缴纳三试费80元。缴纳三试费成功后,自行打印《高职三试准考证》,按三试考试安排,参加戏剧影视表演(高职)三试考试。
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只设一试。专业考试成绩是否通过,请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
3. 关于提交报考材料
报考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带有2019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③《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交);④《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⑤《专业考试准考证》;⑥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
(1)报考我校各专业(除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的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最后一阶段)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由于我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只设置一试,故考生在参加面试环节时,须提交以上报考材料。
(2)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由于不设面试,故专业考试成绩通过(即4月15日网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通过)的考生,需立即于4月15日--4月20日期间以特快专递形式向数字媒体学院提交以上报考材料的复印件。
如遇以下情况,我校将取消考生专业报考资格及专业考试各阶段成绩:
①考生所提交的材料或身份不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
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③我校向教育部以及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信息数据时,被教育部以及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
(二)关于考点:
1. 北京考点:考试地点在北京电影学院·校内。考试专业:涉及简章中列举的各个专业(招考方向)
2. 外埠考点:具体信息如下
注:1. 外埠考点只设初试。
2.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试的考试。
(三)关于专业课考试:
1.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A4纸大小),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 考场安排:北京考点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外埠各考点:各专业初试以及动画专业、漫画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的“专业考试考场安排”为准。外埠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校一起评判;进入下一阶段的合格名单及考试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北京本部)指定“发榜处”。
3.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规定:凡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4.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各专业考试最后一试的通过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本人的证件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专业考试成绩”。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2.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校新生入学复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六、文化考试及志愿填报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通过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 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考试最后一试必须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的文化课报名与文化课划线办法,依据教育部以及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 报考我校高职的考生需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填报志愿,无计划省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如省统考不涵盖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同时专业考试最后一试通过,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七、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 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影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八、入学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以及未按省规定执行等行为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5.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019年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和任何学校以外的机构(公司)签署任何经济合约(在校期间实习拍摄除外)。此规定适用于在校本科学生和高职学生,毕业后签约公司随个人意愿。
九、院系专业介绍(含各阶段考试安排及录取原则)
(一)几点说明:
1.各院系的专业考试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及现场公示为准;具体的考试时间以各阶段《准考证》上时间安排为准;考试时长以卷面时长为准。
2.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 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69.96。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例如在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中,天津市、辽宁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上海市考生使用“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浙江省考生使用“普通类第一段线”(不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广东省考生使用“高分优先投档线”(分文、理)进行分数比值计算。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同上: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
※ 若考生所在省(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表演学院专业介绍:
专业介绍:
表演学院是培养中国电影表演高级创作人才的摇篮。表演学院突出“电影表演教学”特色优势,强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给学生创造实践机会,舞台演出与影视拍摄并重。
课程设置:
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教学实践课、社会实践课。
专业要求: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考点设置:
北京
专业考试安排及录取原则:
注意事项: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严禁穿着增高鞋,使用增高垫;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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