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影视文学
一、考试科目:(专业总成绩:300分)
(一)初试:(100分)
散文写作: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二)复试:(100分)
故事写作: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编写故事。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创作构思与表达等能力。
(三)三试:(100分)
综合面试:根据考生情况即兴问答。
考生当场抽取题号,考查考生在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及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储备。
二、录取办法:
(一)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最终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根据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以内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且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合成分=专业总成绩(换算成750分制)+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原始文化成绩/所在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三)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备注:
初、复试与戏剧教育专业统一考试。
戏剧教育
一、考试科目:(专业总成绩:300分)
(一)初试:(100分)
散文写作:考生根据所给题目作文。考查考生的文字能力和运用形象思维来叙事、状物、抒情的能力。
(二)复试:(100分)
故事写作: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编写故事。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创作构思与表达等能力。
(三)三试:面试(100分)
1.才艺展示(自备):
(1)朗诵(题材为诗歌、散文、寓言等)
(2)其它表演类才艺(形体、歌唱、小品表演等任选一项进行展示,无伴奏。器乐、美术等非戏剧类才艺不在此列。)
注:才艺展示为朗诵+其它表演类才艺,不是二选一。
2.综合面试:根据考生情况即兴问答。
二、录取办法:
(一)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最终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根据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以内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且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合成分=专业总成绩(换算成750分制)+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原始文化成绩/所在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三)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备注:
初、复试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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