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戏剧影视文学:6名,学制四年。
表演(戏剧影视):5名,学制四年。
艺术管理:6名,学制四年。
三、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春季招生工作,指导具体实施,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是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四、考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2021年上海市春季高考的考生。
2.考生在春季招生考试中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科目须达到110分及以上。报考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外语、语文科目均须达到100分及以上,且专业资格考试须合格。艺术管理专业无单科要求。
(2)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7门科目成绩的认定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操作。
五、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资格考试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
1.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可从以下两个报名时段中任选一个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2021年1月27日9:00-1月29日15:00
2021年2月22日9:00-2月23日15:00
2.资格考试报名网址: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ta.edu.cn/(点击进入“本科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上海春招”→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3.资格考试时间:2021年2月27日(考前1-2天请考生注意查收短信通知)
4.资格考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轨道交通:地铁1号线到常熟路站下车;地铁2号线、7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
5.资格考试内容:
(1)自备台词:故事、小说、散文或寓言均可;
(2)自备歌曲: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唱段均可;
(3)自备形体:舞蹈、体操、武术或形体表演均可。
注: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不设专业资格考试。
六、院校自主测试
1.自主测试手续办理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5日
达到我校自主测试入围资格线的考生须于3月4日9:00-3月5日15:00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ta.edu.cn/)办理自主测试相关手续,请点击进入“本科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上海春招”→完成信息填写流程。其中,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必须为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2.自主测试时间:
(1)戏剧影视文学:2021年3月13日全天
上午开考时间: 8:30(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上戏候考)
下午开考时间:13:30(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上戏候考)
(2)表演(戏剧影视):2021年3月14日半天
开考时间:上午8:30(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上戏候考)
(3)艺术管理:2021年3月14日半天
开考时间:下午13:00(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上戏候考)
以上各专业自主测试的结束时间以试卷要求或实际考试进程为准。
3.自主测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轨道交通:地铁1号线到常熟路站下车;地铁2号线、7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
4.自主测试内容(满分150分):
(1)戏剧影视文学
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对考生的散文写作能力以及在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储备进行综合考查)。考生若缺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2)表演(戏剧影视)
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对考生的声乐、台词、形体、命题即兴表演进行综合考查。自备项目要求:1)声乐:考生自备歌曲一段,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均可,建议考生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2)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3)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体表演等。此外,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另有即兴考核形式。)
(3)艺术管理
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热情与兴趣,以及在多学科领域所应具有的丰富的知识面和持续学习的能力、基础的阅读与写作能力、有效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考生若缺考我校艺术管理专业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以上科目的结束时间以试卷要求或实际考试进程为准,测试地点均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具体按照上级部门对于防疫工作的要求执行,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5.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
我校在2021年春季招生中继续参考使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试正式开始之前,工作人员将隐去考生个人基本信息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提供给考委组,考委组查阅考生综评信息,并以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等作为观测点给予评价。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请考生务必于2021年3月5日9:00-16:00期间将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个人自我介绍、参加公益活动或文艺活动相关材料等)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七、其他相关要求
1.考场和候考室
考场和候考室均为全程录像录音的标准化教室,全程记录考前抽签(抽取面试顺序)和考试过程并刻盘保存备查。
2.考委产生
考委名单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从考委库中随机抽签产生,所有考委均须签订《上海戏剧学院招生考试承诺书》,并参加考前培训。考试期间,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考委和考务人员的手机关机并交由专人统一保管。
3.执行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纪律守则》《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人员执行回避的规定》等制度,如遇特殊情况考委可主动提出回避,也可根据考生合理要求进行回避,缺额由候补考委代替。
4.防疫提示
(1)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期间,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完整、如实填写《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请下载附件,自行打印),考生本人签名承诺。考生在考前14天有离沪情况或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须提供来校前7天内(含7天)在上海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测量体温超过37.3℃且未按我校疫情防控须知提供相应材料、无法提供相应检测阴性报告等情况的考生,不得入校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负责,学校不安排补考。
(2)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学校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学校前出示本人的“随申码”(需为绿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以及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上材料不齐或未按照防疫要求提供相应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予进校。送考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不得在学校门口聚集。考生进入我校后须沿固定路线进入考场所在区域。考试结束后,沿原路线即刻离开学校,不得进入非考场区域或在校内逗留。
(3)学校提前14天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当日,工作人员均须接受体温测量,凭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进入校园。
(4)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按照我校防控应急预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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