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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招生地域

今年,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面向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内蒙古共计 15 个省(区)招生,每个省(区)均设有专业考点,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生源地以外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我院不予承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文理科要求

我院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类(文理兼招)的考生外,建筑

学和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学生,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参加普通类二本批次录取。其中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免试,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 1.0 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及艺术设计类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程序及相关安排

 

艺术类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的普通高考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普通高考报名

1.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取得 14 位考生号。

2.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方式以各省(区)招办或考点规定为准。

2.考试安排

①我院将陆续公布各省(区)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敬请关注我院校园网。

②各专业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三、招生专业、学制、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

 

 

学院

招收专业

学制

学费万元/学年

录取原则

音乐

学院

音乐表演(演唱、歌剧演唱、中国乐器演奏、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合唱)本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

5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治疗)本科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

学院

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

学院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学本科

4

0.85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电影

电视

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

学院

美术学(史论)本科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绘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中国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雕塑本科

5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摄影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书法学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

设计

学院

艺术设计学本科

4

0.85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产品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动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建筑学本科

5

0.45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

文化

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

4

0.85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高等

职业

教育

学院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注:1. 2016 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 3000 人,文理兼招,无级差。

2.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专业成绩必须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 2016 年云南艺术学院和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山东省部分专业【专业含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实行两校联考,专业成绩共用,两所学校分别确定专业合格线,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择学校、专业填报志愿。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2016 年在山东省招生的其他专业及要求敬请关注该校招生简章。

 

四、各专业设点省份、考试科目及要求

 

云南艺术学院2016年各专业设点省份、考试科目及要求.jpg

注:1.音乐学(音乐治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表演所有专业方向“听音记谱(笔

试)”科目进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年级统一进行专业基础课学习,进入二年级方可自主选择专业方向(含剧情片、纪录片、日常电视节目、电视新闻)深入学习。

 

五、政审、体检及录取

 

(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我院作为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艺术类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分省划线(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合格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四)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录取线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七)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六、其它说明

 

(一)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不查卷,可查分。今年我院不再安排邮局寄送成绩通知单,考生可登录http://www.artstudent.cn查询及打印,查询时间及操作指南敬请关注我院校园网。

(三)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考试用品一律自备,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四)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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